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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在职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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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在职博士以教学助手为目的,在职博士生在与在职博士生培养过程中,除了课程学习以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协作关系。

2、导师致力于培养创新意识,改变目前博士生培养方式,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创造力和创新环境。

导师负责制不分阶段,即由博士生参与指导,研读的课程和论文题目、研究计划和学位论文的关系等。

在这一过程中,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拓展科研能力,提高科研和学位论文水平。

3、培养过程。

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即由多位导师负责指导,组长由学科专业指导小组与博士生一起担任指导小组,及指导小组协助导师进行指导。

博士生的培养过程应注重与导师及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科学研究与开发过程的培养目标。

博士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3、课程学习与必修环节相结合,主要通过自学、课堂讨论、撰写论文、论文答辩等环节,达到学分要求后,经年级多次考核合格并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可结合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硕士研究生教务秘书统一制作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制订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预答辩后,由学院校学位委员会组织并聘请有关教师或校外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在答辩之前3~5位相关专家组成,对论文选题有创新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建议。

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指导性,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负责会务、记录等工作。

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答辩程序和要求评审程序,择优答辩。

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把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6、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不得参加答辩一次。

7、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将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经答辩委员会表决通过,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做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

7、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1)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2)论文答辩通过后,经导师审阅并修改,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3)论文要求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名单;(4)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修改、完善、释义、等建议。

南宁学院在职博士

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

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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